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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C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及通用检查要求(8)
按照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在工厂检查活动中,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、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。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,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,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制定本实施规则。
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,针对产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、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,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,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。
1.范围
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活动的组织管理、实施、工厂检查结论判定等活动。
2.术语和定义
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》(简称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)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实施规则。
2.1工厂检查
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、产品一致性和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所进行的评价活动。工厂检查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和场所界限。
注:产品范围指认证产品。场所界限指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的场所、部门、活动和过程;当认证产品的制造涉及多个场所时,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应至少包括例行检验、加施产品铭牌和CCC标志环节所在场所,必要时还应到其余场所(如关键工序)进一步检查,即延伸检查。
2.2指定试验
为评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,检查组在生产企业现场抽取认证产品并根据认证依据标准选定项目,由生产企业人员所进行的试验。
3.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
(a)客观、公正、公开、保密;
(b)以产品一致性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为关注焦点;
(c)获取认证产品及工厂的真实状况;
(d)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样本;
(e)得出基于风险评估的工厂检查结论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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